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〔2022〕161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,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相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宝安区对新桥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: 解除新桥街道沙企社区名仕国际3单元中风险区管理。 解除新桥街道低风险区管理。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23日0时起执行。调整后,新桥街道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。 特此通告。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